文/罗瑞明
利用手中处理山林纠纷的权力,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林业局调处办主任农建春公然向村民多次索贿达20余万元。日前,在该县城某酒家又一次索贿的农建春被检察机关当场抓获。农建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扶绥县检察院批捕。(11月4日《中国青年报》)
法院作出山林纠纷判决,要求有关部门3个月内对林地纠纷作出决定,并下发《决定书》,这本是无可非议的事。林业部门理应依法办事,按照法院的判决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可就是这样一个铁板钉钉的事,一个职位只有股级的调处办主住,却绞尽脑汁,从中做起了手脚。3个月要作出的决定书,硬拖着一年多不办,理由是,“拿到文件需要钱” “一手交钱一手交文”。而且这个文的价格还不低,开始农建春提出12万,经多次讨价还价,才减为4万元。
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公事,是部门工作人员应尽的职责,就是再贪婪再无耻,也难以想象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的索贿,足见其想钱捞钱的疯狂,可以想象在他的职权范围内,权就是钱,权就是商品。用权生钱,用权做无本生意已成为自然,已经养成了习惯,以至到了雁过拔毛境地。这种公然的索贿真是到了胆大妄为,丧心病狂的地步,说他是棺材里伸手死要钱一点也不为过。
对于贪官滥施权威很多人都深受其害,不给钱不办事,给少钱办差事。为了迎合贪官的贪婪,为了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剩余价值一些人想方设法投其所好,为我所用;而更多的人却任其所为,忍气吞声,甘愿吃亏;象该地农民那样悄悄地拿起了法律的武器。把他每一次讨价还价的谈话都录了下来,录成8张光盘;在把钱交到农建春手里之前,村民们已经把4万元人民币每一张的编号都抄了下来;并在成交的最关键时刻告知检察机关,这些都成了贪官无法抵赖的重要证据。
农民的手法看上去可能不太地道,但是以其之道还其之身不失为一种好的计策,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一些腐败分子手法越来越隐蔽,戏法越来越狡猾,有的就是东窗事发,没有确凿的证据,没有铁的事实,他们也会极力的进行狡辩,就象此贪官看到突然出现的检察官仍然故作镇静,矢口否认索要钱财。办案人员从包厢里找到了他的腰包,并当场搜出4万元现金,这些编号同村民们抄下的编号一对照,可说是铁证如山。
贪官利用职务进行犯罪可以说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手莫伸,伸手必被抓。但是平常多留个心眼,多作些防备,为监督部门对其的查处和打击就会提供更多的便利,可以节省办案成本,可以省去诸多内查外调的周折,犹如一面照妖镜,任何辩解在此镜面前都会显得苍白无力。